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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年度湖北科技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2-23 [浏览次数]:

湖科教〔2016〕3号

关于公布2015年度湖北科技学院“专业综合改革”

试点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5〕9号)要求,结合我校质量工程建设实际,经院部申报、专家评审、教学委员会审议,学校审核同意:网络工程、小学教育、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眼视光学4个专业点为2015年度湖北科技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推荐网络工程、小学教育申报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目标

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旨在充分发挥院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等,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点,引领示范其他专业改革建设。

二、深入开展专业综合改革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作为推动教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推进改革。要依据项目任务书,自主设计建设方案。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三、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各项目承担院部应定期总结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方案和进展程度等相关信息,加强有关建设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作用。项目建设期间,学校将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考核、评价,抽查结果将作为成效验收依据。

湖北科技学院

2016年元月23日

湖北科技学院办公室 2016年元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