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关于本科专业短学期实施的
指导意见
各教学单位:
短学期制是我校在学校转型的大背景下,为落实我校培养“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是我校学制改革的一次创新性实验。为了科学、有序推进短学期制的实施,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对短学期制的认识
1、对短学期制的基本认识。短学期制,也称为“小学期制”,是针对传统的每学年春、秋两季的18周时长的“两长学期制”而提出的一种学期制度。它是针对传统两学期制的学期时间过长,学习效率低,学生实验与实践教学环节薄弱,不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与素质的提升等弊端而提出一种学制改革的举措。
2、短学期制的模式。短学期制是在我校转型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大背景下提出的学期制度改革举措。我校推行的短学期制,将每学年划分为“两长(16周)”、“两短(2周)”4个学期,即“16+2+16+2”的“两长两短”学期模式。
3、推行短学期制的目的与意义。推行短学期制,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有利于优化课程结构体系,合理配置校内外教学资源,丰富课程类型;有利于增强学生社会现实、参与社会服务的意识和责任心;有利于建立开放办学机制,增强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二)推行短学期制的要求
4、推行短学期制的基本要求。推行短学期制必须与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与实施意见相结合,必须与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与规律、行业标准的要求相结合,避免推行的盲目性与“一刀切”。
5、短学期制的对象。对于已经确定为短学期制推行的学院和专业,应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培育的需要,科学制定短学期制的目标与方案,因地制宜地开展短学期制教学工作。
6、推行短学期制的目标。各学院应将短学期制改革与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打造专业特色相结合,在短学期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形式、教学评价、校内外教学资源整合、校地(企)合作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以期取得突破,形成特色。
(三)短学期制的实施
7、优化短学期课程设置,突出专业实践特色。短学期课程设置在教学内容上应侧重于专业实践教学、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和各类专题讲座等,也可安排第二学位课、辅修专业课等内容,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和就业技能。短学期课程的所需教材,可进行自编或选编。
为了便于管理,建议短学期课程使用统一的课程名称,如“专业技能实践与实训”(一)、(二)、(三)、(四)、(五)、(六),具体内容由各院部根据专业特点进行设计与安排,并分学期根据实际安排的教学内容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短学期课程教学与管理由专业负责人牵头,实行团队教学。
8、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教学形式力求灵活多样。短学期的课程教学应着眼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专业集中实验与实践、专业实训、各项专业技能培训或比赛、职业技能培训、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学生课外科研、参观考察、聆听讲座、社会实践等形式,给学生提供足够的自我发展空间,以弥补长学期理论教学的不足。
9、应合理安排短学期的教学时间。考虑到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安排、实践基地和实践场所协调、学生专业认知水平等等因素的影响,短学期实行时间建议根据院部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可安排在1-18周内,也可安排在期末考试结束之后)。如果短学期教学在时间安排上与通识教育课程有冲突,由各院部会同开课单位协商解决。短学期课程每学期教学时间为2周,学分数为2学分,学时数为64学时。
10、组织有效的考核评价方式。各学院应依据核定的学分学时数,对短学期课程教学过程实行规范管理,制定科学可行的课程评价方案,建议采取模块化考核方式,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和不同的教学形式分别设置相应的考核方式,增强学生间的监督与考核,加强考核过程的管理,保障短学期的顺利实施。
短学期教学成绩考核,可参照毕业论文计分方式和成绩管理方式,采取等级计分制(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分,成绩和学分纳入必修课程范畴,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评审的必要条件。
11、推行短学期制,必须合理配置师资。短学期制的实施效果与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和专业投入度密切相关。在师资配备上,由专业负责人统筹安排,校内建议把教学技能较强的教师重点安排在短学期教学,并适当减轻其在两个长学期的教学工作量;校外优质师资的聘请,应首要考虑学生专业实践的实际需要,发挥校外教师针对性的引领作用;鼓励高学历、高职称教师积极参与短学期教学,发挥其学术和专业优势。
(四)推行短学期制的保障机制
12、转变观念,凝聚共识,稳步推进短学期制改革。
学期制是高校教学活动组织和教学管理的基础,它的形式与类别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高校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师资、人事和教育资源的配置利用等。推行短学期制改革,需要学校管理者、各职能部门、全校师生全方位地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和理解短学期制改革对于提高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等的积极意义。
13、制定和落实与短学期制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
(1)完善学分制、选课制。规范学分管理,规定学生短学期的必修学分数,将短学期纳入学分管理体系;同时,为了有效推行短学期制改革,可逐步开放网络选课系统,利用“智慧树”、“易启学”等在线选课平台,实行网上选课,获取选修学分;
(2)完善短学期制课程体系。短学期课程设置应突出专业的实践特色,课程设置应突出模块化、小型化和精品化;
(3)完善短学期课程评价和考核体系。短学期课程评价应突出过程性评价,严格学分考核过程,加强学分管理;
(4)完善短学期工作量考核与分配制度。应参考实验与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合理核算教师的工作量,并将核准的工作量纳入院部年终绩效考核之中;
(5)完善短学期制课程教学的经费预算制度。应将短学期课程教学的各项费用纳入专业建设的相应经费预算之中,如将实验耗材等费用纳入专业实验室经费预算中,将专业见习、技能训练与竞赛等实践经费纳入见习实习实践实训等经费预算之中,将专题讲座等费用纳入学术讲座经费预算之中。